4月2日,南充市高坪区检察院联合区渔政大队等部门,在高坪区龙门码头现场监督“生态修复人”易某、吕某增殖放流中华倒刺鲃、华鲮、鲢鱼鱼苗共计2万余尾。
案件回顾:2020年底,易某、吕某两人在高坪区江陵镇嘉陵江流域非法捕鱼,公安机关以易某、吕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向高坪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区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中认为,易某、吕某两人行为对渔业资源和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应当承担民事公益损害赔偿责任。易某、吕某两人自愿出资购买7500元鱼苗进行增值放流,履行生态修复责任。
增殖放流,是直接弥补一部分渔业资源损失和生态环境修复的手段,更是对社会群众进行的生动法治教育。高坪区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刑事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做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最大限度地保护生态环境、守护社会公共利益。(张文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