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万元执行尾款到账 嘉陵区法院全力兑现胜诉者合法权益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1-03-11 08:35:38 编辑:杨仁昌 点击:

近日,嘉陵区法院为申请人张某某执行到伤残赔偿等款23万余元,有效地维护了胜诉者的合法权益,充分践行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宗旨。

曹某、尚某某系夫妻关系,二人开办了一家塑料加工厂,未办理营业执照。张某某系该厂雇佣人员。2019年1月,张某某在工作时不慎被机器绞伤左手臂,经鉴定该损伤造成五级伤残。张某某将曹某、尚某某诉至法院。案件经嘉陵区法院一审、南充市法院二审,判决曹某、尚某某赔偿张某某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47.94万元。因曹某、尚某某二人未按期履行赔偿义务,2020年7月张某某向嘉陵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多措并举,先是对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进行查控,然后启动对保全查封房屋的网络询价程序,为下一步司法拍卖工作做准备,并且多次联系被执行人,耐心向其释法明理、讲通情理。经执行法官耐心解释,迫于法律威慑,被执行人同意支付赔偿金。双方经过协商后,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先行支付20万元,春节前后再支付23万元,剩余案款申请人自愿放弃。2020年9月申请人张某某收到20万元执行款。

近日,二被执行人又将剩余23万元案款缴纳至嘉陵区法院,执行法官迅速为申请人办理了领款手续,全力兑现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庞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