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农村药品,筑牢药品安全壁垒
泸州市聚焦农村药品违法行为的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主动出击,排查案件线索,从严从快查处违法犯罪行为。
泸州市市场监管局对泸州某大药房销售的“砂仁”进行抽检,检验结果为性状不符合《中国药典》规定,属于假药。执法人员对该药房进行现场检查时,查见该药房还存在未做验收记录、计算机系统中涉案批次“砂仁”结存数量与实物数量不一致的行为,该药房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局给予当事人警告,没收尚未售出的“砂仁”301克,并责令停业整顿3日等行政处罚。
聚焦质量隐患,严守特种设备安全底线
聚焦燃气领域气瓶、公用管道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燃气具等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在查处违法违规生产、使用特种设备的行为上不手软。
泸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对四川某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发现该公司承包“四川泸州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X600MW机组尿素替代液氨升级改造EPC工程”项目时,冒用荆州市某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的特种设备安装资质,擅自从事压力管道的安装活动。当事人未经许可从事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安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
下一步,泸州市将纵深推进“春雷行动2022”,持续重拳出击,铁腕整治,严打民生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让执法监管长出“牙齿”,让违法犯罪分子心存畏惧。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