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申请执行人李某抱着10万元现金,激动的向执行法官连表谢意,喜笑颜开的离开龙马潭法院。
据悉,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因重某拖欠李某借款10.12万元长期未还,该案经龙马潭法院判决后,被执行人重某仍未履行,李某随即向龙马潭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因被执行人重某长期外出,无固定的联系方式,且下落不明,无法有效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为了胜诉当事人的权益得到保障,执行法官依法对重某名下财产进行“五查”,发现被重某名下有位于泸州市纳溪区某处60多平方米的房产。执行法官遂上门到重某家中了解情况,向其家属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告知其家属重某拒不履行的相应后果,希望他们能代为传达并督促重某积极履行还款义务。经过沟通家属表示愿意配合工作并会劝导重某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法官通过多方途径得到重某最新联系方式。重某表示现在家庭情况十分困难,自己在外打工,没有固定收入来源,希望申请人能免除部分利息,自己将积极筹款将案款履行完毕。考虑到重某家庭困难的实际情况,执行法官多次组织申请人调解,最后李某表示愿意放弃部分利息。重某立刻筹款10万元,将案款交付到申请人手中。至此,得以该案执行完毕。
事后双方当事人均对龙马潭区法院高效、认真负责的执行工作表示感谢,正所谓“司法为民办实事,春风细雨暖人心”。(车松涛 陈利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