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21年以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把持续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建成了一大批基础扎实、服务规范、业绩突出、党委放心、人民满意的司法所。
省司法厅指出,希望被授予省级“枫桥式司法所”称号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新征程上为推动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再立新功。并号召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向被授予省级“枫桥式司法所”的单位学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纳溪区融媒体中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