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检察院:法检“两长”会签民事执行监督协作机制 加强民事执行监督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1-12-13 14:00:15 编辑:陈宣海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加强司法配合协作,推动依法解决执行难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12月6日,泸县检察院会同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召开了执行工作联席会。会上县检察院检察长和县法院院长共同签署了《关于加强民事执行监督工作协作配合的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对执行监督方式、重点案件监督、法检配合协作、案件线索移送、办案风险防控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一是明确法院在受理执行案件后应当主动告知当事人有向检察院申请监督的权利。涉及国有财产、民营经济保护等重大案件的执行活动,由法院主动邀请检察院进行监督。二是对检察院调阅执行案卷的程序,法院不服检察院监督意见的救济以及双方共同做好当事人的释法说理工作,促进争议化解均做了明确的规定。同时规定双方建立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案件情况通报,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进行研究讨论等。三是建立风险防控机制,最大限度降低执行工作中存在的违法违纪风险。《办法》规定对于法院收到关于执行工作信访举报的,可将信访举报材料抄送检察院,并在核查完毕后,将调查结果书面函告检察院,主动接受监督。(卢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