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和行政约谈的实施意见》,投诉信息公示的主要内容有:被投诉经营者主体信息;经营者被投诉信息;ODR(OnlineDisputeResolution,即:在线消费纠纷解决)单位入驻情况及监管、退出情况;重点经营者被省级行政部门消费投诉行政约谈及整改情况;重点经营者因对消费者合理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在平台上反馈虚假的投诉处理结果、出现恶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被取消ODR单位的具体情况等。
会议通报了2021年前三季度消费者投诉较多的40家企业在食品安全、商品质量、价格行为、广告宣传、履行合同、网络经营、服务效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从诚信守法经营、履行社会责任、维护企业形象、提高维权法律意识等方面提出整改指导意见。
多家企业代表分别作了表态发言,承诺将认真领悟文件精神,自觉接受监督,落实主体责任,确保问题按期整改到位。
会上,副局长徐俭强调,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和行政约谈的实施意见》(川市监发〔2021〕72号)文件精神,重视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工作。二是要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学习宣传贯彻,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企业要建立维权工作机制,公开维权渠道,创新处理方法,积极参与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争创示范企业。四是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指导会员诚信守法经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各区县局分管领导、消保负责人和市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