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你抽的是“电子烟”吗?NO!很有可能是新型毒品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1-09-28 16:05:20 编辑:陈宣海 点击:
2021年7月,廖某某从他人处购得115毫升“上头电子烟油”、230支电子烟后交由“闪送”快递员方某某,形成了由廖某某通过微信向他人贩卖“上头电子烟”,方某某通过“闪送”APP配送的销售模式。期间,廖某某以200-300元不等的价格,向杨某某,黄某某、范某某等人多次贩卖“上头电子烟”。经鉴定,该“上头电子烟油”中检出ADB-BUTINACA、MDMB-4en-PINACA、ADB-4en-PINACA成分,即合成大麻素类物质,系新型毒品。案发后,廖某某、方某某等4人涉嫌贩卖毒品罪被泸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之所以电子烟会上头,就是因为烟油里面含有合成大麻素。”泸县检察院检察官介绍,2021年7月1日起,国家禁毒委、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公告,决定正式整类列管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即合成大麻素类物质被列为毒品进行管制。

“上头电子烟”吸食之后,会给人产生短暂的快感,影响人体中枢神经系统功能,致人产生幻想、焦虑、抑郁、情绪突变、意识不清等反应,严重会导致免疫力低下,诱发精神错乱和自杀、自残倾向,比传统毒品更具迷惑性和成瘾性。“上头电子烟”因外形极具迷惑性,容易受到年轻人的追捧,尤其是未成年人。毒贩借着年轻人对电子烟的追捧,将低成本合成大麻素类毒品伪装成外表酷似普通电子烟的“上头电子烟”进行贩卖,将毒品“零食化”“时尚化”,如果出于猎奇心理想“尝一尝”,最终后果将一发不可收拾。

醒:

新型毒品形态各异,善于变化伪装,迷惑性强,除了本案中的“上头电子烟”这种形式以外,也常常以糖果、爆米花食物、奶茶饮料等形态出现,对青少年极具诱惑性和迷惑性,售卖行为也不易被发觉管控。

检察官提醒,广大青少年要提高警惕,远离“上头电子烟”等新型毒品,千万不要因为一时好奇,让自己与家人悔恨终生。如果你发现接触到的电子烟,关联上了“上头”“飞行”“快感”“一口大”等毒品圈黑话,请务必警惕,并及时报警。(冯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