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打击违法建设,是营造良好城市管理环境的重要环节。
今年6月,华阳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群众举报,泸州市阳光盛世置业有限公司涉嫌在阳光十二墅小区的5-10栋叠墅未取得规划审批擅自进行建设,执法人员于2021年6月4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责令停止建设(施工)通知书》,但当事人置若罔闻,继续进行违法建设施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泸州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等相关条例。9月24日,江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阳光十二墅小区的5-10栋叠墅施工现场予以查封。接下来,将对该公司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
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江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以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自行拆除与依法强拆相结合,坚决实现新发生违法建设“零增长”、拆除违法建设“零补偿”、打击违法建设“零容忍”的目标。(江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