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如下:
一、交通组织调整:
琴台路(福门街至希望大道段)由南向北全天实施单向通行(福门街往希望大道方向)。
二、车辆限行调整
(一)兆和路
早06:00—晚22:00,禁止货车、客车(8座及以上)、柴油车、皮卡车、黄标车、三轮摩托车通行。
(二)福门街、琴台路(希望大道至福门街段)、望江路(琴台路至洞宾街段)
全天24小时禁止货车通行。
(三)方井街、花香街、望江路(琴台路至方井街段)、梦仙街、洞宾街
早06:00—晚22:00,禁止货车通行。
(四)为保障应急抢险、生产生活等特殊需要,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1、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道路清障专用车辆,以及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应急救援等车辆;
2、公交车、校车、新能源货车,以及经向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申请批准通行的车辆。
泸州交警提醒,本通告自2021年9月1日00:00起施行。请广大驾驶员注意道路交通标识变化,按照通告内容合理调整出行路线,违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处罚。(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