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有很多群众通过网络问政平台咨询了解电子驾驶证、车驾管业务现场缴费及摩托车注销报废等相关事宜,据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消息,现向社会统一发布,有需求在群众可以自行取阅。
试点推行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是公安部进一步深化拓展电子证照应用的一项重要举措。2021年6月1日起,天津、成都、苏州三个城市试点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为驾驶人提供在线“亮证”、“亮码”服务,更好便利群众办事出行。但目前泸州市暂未实行,待正式实行后公安交警部门将会及时对外公布。
摩托车办理注销业务有两种途径:一是将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交给机动车报废回收公司办理车辆报废手续;二是如摩托车已年久损坏,可采取自行解体后携带号牌、行驶证、车主本人身份证到车管部门签定自行解体承诺书后办理注销手续(该业务如果车主本人不能到现场办理,可以由同户口人员代办。同户口人员须携带户口本、车主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盖指印,以及车辆号牌资料等到车管部门办理)。
(1)市政务中心,泸州市江阳区龙透关路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交管业务(20号)窗口
(2)车管所大厅,泸州市江阳区蓝安大道二段36号车管所1号窗口
(3)天仙硐科目二考场,泸州市纳溪区新乐镇长安村一社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
(4)车管四分所,泸州市纳溪区新乐镇大河村四社交警支队车管四分所4号窗口
(1)龙马潭区政务中心,泸州市龙马潭区云台路68号政务中心三楼车管业务2号窗口
(2)车管二分所,泸州市龙马潭区关口安检验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大厅。
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属于公司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委托书加盖鲜章、代办人身份证原件)、二手车交易发票、行驶证、登记证书,就近选择到二手车市场登记服务站(详细信息可通过交管12123APP查询)办理辖区内转移登记业务,并交验机动车。(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