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53问郎酒股份IPO:有无造成国资流失,与茅台有无竞争关系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1-05-31 10:49:50 编辑:陈宣海 点击:
5月28日,证监会就郎酒股份IPO提出反馈意见,其中包括要求披露郎酒集团、郎酒厂当年国有改制有无造成国资流失;公司产品与茅台、国台的竞争关系、与川酒“六朵金花”的竞争关系等。

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多达53个问题,分别涉及规范性、信息披露等方面。证监会要求保荐机构在30天内对问题逐项落实并提供书面回复,如未能按期提交反馈意见,证监会将予终止审查。

当年改制有无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在规范性问题中,红星资本局注意到,郎酒股份控股股东郎酒集团涉国有改制,发行人子公司郎酒厂等也曾为国有企业。证监会要求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发行人律师详细核查郎酒集团、郎酒厂涉及国有资产、集体资产改制、国有股权、集体产权转让过程的合法合规性,有无造成国有资产、集体资产流失等问题,并出具明确意见。

招股说明书披露,汪俊林直接持有郎酒股份15%股份,间接持有郎酒股份61.7%股份,合计持有郎酒股份76.7%股份,为实际控制人。证监会要求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汪俊林与汪俊刚是否是一致行动人;汪俊林与其他股东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汪俊林与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关系。

此外,证监会还要求披露域名langjiu.cn的版权归属以及授权使用情况;要求核查对涉及生产酱香型白酒重要储存地点,如天宝洞、地宝洞等,是否具备完整的产权,对重要储存地点的控制力及稳定性、持续性等。

证监会要求补充说明并披露:2002年古蔺国资转让郎酒集团资产时,不包括商标、商誉、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和天宝洞、地宝洞使用权的历史背景及原因;2009年古蔺国资与宝光集团就“郎”牌商标等无形资产的归属签订了一系列协议的具体内容,品牌价值、品牌增值及相关无形资产的核算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是否表明发行人已拥有上述无形资产的所有权等。

针对网络媒体报导的“酱酒人致郎酒的公开信”“向经销商压货”等,内容的真实性以及下一步应对措施,证监会也要求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要求披露与茅台、国台等竞争关系

2020年6月,证监会披露郎酒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如果进展顺利,郎酒股份将成为四川地区第五家上市酒企。

郎酒股份近年来营收、净利均实现了快速增长。招股书显示,2017年至2019年,郎酒分别实现营业收入51.16亿元、74.79亿元和83.48亿元,净利润为3.02亿元、7.26亿元、24.44亿元,郎酒股份毛利率分别67.71%、75.38%和80.94%。

郎酒目前旗下主力产品包括以青花郎、红花郎为代表的酱香型白酒,以及以郎牌特曲、小郎酒、顺品郎为代表的浓香、兼香型白酒。

证监会要求披露郎酒酱香型产品与贵州仁怀地区白酒企业尤其是茅台、国台的竞争关系,优势以及前景;公司浓香型产品与四川本地白酒企业尤其是四川白酒“六朵金花”的竞争关系,优势以及前景。

郎酒股份上市拟发行7000万股新股,总募资约74.5亿元,主要用于扩张传统优质酱香、浓香及浓香兼香产能等。募投后郎酒将增加酱香型基酒产能增加2.27万吨,浓香型、兼香型基酒产能增加3.342万吨。

2017年至2019年,郎酒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7.51亿元、11.54亿元、23.72亿元。证监会要求补充说明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投资期限、投资进度等,在建工程的建设进度、逐年大幅投入、转固进展较慢的原因及合理性。(李伟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