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由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办,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江阳区市场监管局、龙马潭区市场监管局、纳溪区市场监管局共同联办的“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和“5.25爱肤日”活动在水井沟步行街正式拉开序幕。 活动主题紧紧围绕“安全用妆,美丽有法——关注儿童用妆安全”主题,着力打造“科普宣传一条街”。“科普宣传一条街”放置了宣传主题背档1块,横幅1条,展台10张,宣传展板12块,串旗31条(1240张)、彩飘36面;摩尔商场、重百商场大型LED持续滚动播放国家市场监管局制作的科普宣传小视频200余次。
参与宣传的单位有市场监管部门、化妆品备案人、化妆品经营者、医疗机构,现场除传统的发放宣传资料及宣传手册外,还增加了义诊和有奖问答等项目,现场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宣传手册2000余本,送出小礼品1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问题100余个。
活动还在纳溪区设立了分会场,其余区县结合本地实际也分别开展了现场宣传,部分有条件的药店、化妆品经营者店LED播放了宣传主题语。泸县市场监管局在商业集中区大型LED播放了国家市场监管局制作的宣传视频50余条次。全市范围内营造了浓厚的科普宣传氛围,有力地加强了化妆品基本常识、化妆品不良反应相关知识、儿童安全用妆知识的宣传,有效地提高了公众知晓率,进一步提高了公众安全用妆意识,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关心、支持化妆品安全工作。
化妆品≠药品
化妆品不是药品,不具有治疗皮肤疾病的功效,只能起到改善、防护、缓解、美化和修饰的作用,且作用温和。如果出现皮肤疾病,一定要及时就医。
消费者在选择化妆品时需理性,不要对产品有超出化妆品范畴的功效期望,也不要相信过于夸大的宣传。
比如,“肌肤15倍透亮白皙,7天后奇迹般呈现亮白光采、迅速美白”之类看着就让人心动的宣语,请理性对待!
网购化妆品“五注意”
1.应选择正规合法的网站购买化妆品。
2.购买化妆品时,要仔细查看产品标签和产品资质证明,不购买标签信息不完整的化妆品。
3.不要盲目轻信互联网广告和宣传,与市场价格相比明显过低的产品,要谨慎购买。
4.要注意索要发票和保存电子购物凭证,核对内容并妥善保存。
5.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化妆品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未实施上市前注册或备案管理和上市后日常监管,需谨慎选购。
注:可以通过登录国家药监局网站或者“化妆品监管”APP来查询所购买化妆品的标签标识信息与其产品注册或者备案信息是否一致。
辨识化妆品质量“四步曲”
观颜色:化妆品原有颜色发生了改变,可能是由于微生物产生色素让化妆品变黄、变褐甚至变黑;也可能是化妆品中某些成分的变质产生颜色改变。
闻气味:化妆品产生气泡和怪味,是由于微生物的发酵,使化妆品中的有机物分解产生酸和气体。
看稀稠:化妆品变稀出水,是由于菌体里含有水解蛋白质和脂类的酶,使化妆品中的蛋白质和脂类分解,乳化程度受到破坏,导致变质;也可能是由于配方不稳定、物理稳定性不佳或贮藏条件不妥当等导致的乳剂破裂,形成油水分离现象。
察表层:化妆品出现绿色,黄色,黑色等霉斑,是由于霉菌污染化妆品所导致的。
儿童化妆品选购需注意
1.注意产品是否适用于儿童。在选购新的化妆品前,可以先给儿童做个“皮试”。
“皮试”方法:在前臂内侧中下部做少量涂抹,一段时间后,观察涂抹部位的皮肤是否有红肿现象,或者是否有瘙痒、灼热和刺痛感。如无异常现象,再按照使用说明涂抹于所用部位进行正常使用。
2.注意不要让儿童随意用成人的化妆品。成人的化妆品中可能会添加一些功能性成分,会对儿童的肌肤产生较大的刺激。
3.注意儿童应该在成人监护下使用化妆品,确保正确使用。
消费者可根据不同年龄段的儿童需求选择合适的产品。
防晒产品:
对于新生儿来说,户外活动需求较少。6月龄以下婴儿皮肤娇嫩,不宜使用防晒产品,应当避免日光直射期外出(每日上午10点至下午2点)。确需外出,尽量以戴帽子、打伞、穿着浅色纯棉衣物等物理遮盖的方式防晒。
对于6月龄以上至2岁的婴幼儿,仍然以衣物遮盖防晒为主,也可使用SPF10/PA+以内的物理性防晒产品,以霜剂产品为宜。
沐浴和护肤产品:
婴幼儿皮肤表面的pH值约为4.0-5.9,适宜选择弱酸性的洗护产品。沐浴后5分钟内,应使用婴幼儿皮肤护理产品涂抹全身,每12个小时使用一次或按需使用,并根据婴幼儿皮肤干燥程度、季节、环境等选择不同的润肤产品。
若您的宝宝在使用儿童化妆品后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使用该产品并注意观察;如症状仍未改善,请及时就医。(泸州市场监管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