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交的货款能要回来吗?泸州消费者陈女士一波三折的经历告诉你答案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1-04-14 13:35:00 编辑:马强 点击:
4月6日,泸州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收到消费者陈女士送来的一面锦旗。
事情还要从十年前说起。2011年10月6日,消费者陈女士在泸州市江阳区大山坪某燃具有限公司购买燃具、橱柜等系列产品,通过现金方式付款7660元、转账方式付款7840元,共计支付15500元。
之后陈女士因家中事忙,装修搁浅,6年中一直未去提货。2017年年底,陈女士重启房屋装修。当她前往该公司提货时,因年久保管不善,未能提供现金付款部分的票据,该燃具公司便只承认转账的7840元,其余货款均不承认收到。陈女士要求该燃具有限公司退还15500元货款或者按协议约定提货,燃具有限公司也均不应允。
2018年3月21日,陈女士向泸州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投诉。接诉后,泸州消委立即开展了调查,并在之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陈女士称自己曾向燃具有限公司交付货款共计15500元;而该燃具公司只承认收到陈女士转账的7840元。因多次调解均未达成协议,泸州消委终止调解并积极帮助陈女士联系消费维权律师,支持陈女士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律师通过查寻、收集证据,最终掌握了足以证明消费者陈女士曾向燃具有限公司付款15500元的证据,并陪同陈女士两次参与出庭诉讼。
近日,负责审理该案的人民法院下达了判决书,判决解除陈女士与该燃具有限公司签订的《订购合同》,并处判决该燃具有限公司在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陈女士退还货款15500元。
一场历经十年之久,一波三折的消费维权纠纷终于尘埃落定。(泸州市市场监管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