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在工地上做工,实在是没有时间来法院,但这笔钱我也是实在要不回来,才向法院起诉的,你们一定要帮帮我呀!”近日,黄某某在电话中向承办法官说道。黄某某因追索劳动报酬将沈某某诉至朝天区法院,立案后承办法官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在得知原告现因经济困难在工地打工的情况后,为避免其因诉讼来回奔波,在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决定前往原告工地所在处附近等待原告,待其做工结束后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聆听当事人的诉求,了解双方矛盾。一边安抚黄某某急切索款的情绪,一边从情理及法理角度向沈某某说明拖欠工资的法律后果及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经过长达两小时的调解,在法官充分释法析理的基础上,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纠纷就此成功化解。朝天区法院通过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坚持法官多跑腿,群众少走路,减少当事人诉累,用实际行动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朝天区法院上门调解案件28件,调解成功率达96%。(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