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罗江开出首张罚单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1-09-13 21:16:58 编辑:唐磊 点击:
近日,德阳市罗江区消防救援大队在对位于滨河西路某小区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小区物业公司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涉嫌违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立即对其依法立案调查。
经调查核实,该值班人员是临时顶班,没有经过系统培训,也不了解相关知识。罗江区消防救援大队责令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改正,并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依法对该物业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的处罚。这是自今年8月1日《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施行后,罗江消防开出的首张罚单。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要求,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控制室应当由其管理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名值班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熟练掌握火警处置程序和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检查自动消防设施、联动控制设备运行情况,确保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此次《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高层民用建筑的责任主体作出更详细的规定,明确了各方责任主体的责任与义务。同时,对高层民用住宅小区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电动车停放等做出明确规定。
下一步,罗江区消防救援大队将加强对高层民用建筑的监督检查,强化对高层民用建筑责任主体的服务指导工作,切实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裴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