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也是重要保障。作为四川省乡村振兴先进区的罗江在推进乡村振兴发展中,针对村(社区)落地项目多、群众诉求表达多元等问题,牢牢抓住议事制度的关键环节,探索推行党组织领导下的定向议事代表会议制度,定向产生议事代表、定向联系服务对象、定向反馈议事结果,优化多元参与、协商治理的村级事务决策程序和规则,大幅度提高了村级议事的科学性、合理性与实效性,有力的推动了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该区聚焦定向产生、定向联系、定向反馈“三个定向”,建立代表推选机制。由各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牵头,各村组分别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和户代表会议,以家庭为基本单位,每5—15户按宗族、院落等自愿结成一个单元,联名推荐1名代表,定向产生议事代表。议事代表以推选他的村民作为联系服务对象,定向收集意见建议,了解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同时,向“两代表一委员”“第一书记”等收集平时工作开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意见建议)台账。议事代表负责将议事结果定向反馈给所代表的村民,确保群众知晓,并做好相关政策宣传、解释答疑工作,确保消息对称、思想统一。与此同时,该区建立定向议事代表任期和罢免退出两个制度,规定其任期与村委会任期一致为5年,50%以上群众提议罢免的,由推选户进行罢免,取消其定向议事代表资格。
“议什么”“怎么议”是推行定向议事代表会议制度的关键,该区制定议题确定、会议召开、议事决策“三项规则”,建立起会议的运行机制。明确规定,村党组织、村委会、常设定向议事代表或普通群众联名可提议形成议题,交由村党组织审定后方可召开会议,重大议题需提请镇党委审定。定向议事代表会议一般由定向议事代表或村党组织指定人员主持召开,会议召开前3天要将议题通知相关议事代表和列席人员,列席人员由拟商议事项的当事方代表、相关专业人士代表等组成。参会人员围绕会议主题进行讨论、发表意见,形成一致建议或解决方案。定向议事代表会议形成建议或解决方案,涉及全村的有关事项由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进行议决,涉及一个或几个村民小组的有关事项由相应村民小组会议进行议决。对于群众分歧较大或代表不便公开表态的事项,采取代表投票表决的形式决定。形成决定后,交由村民委员会执行落实。
该区突出议决内容、执行过程、办理结果“三个公开”,建立议事透明机制,要求各村组固定公开场所,定期将需议决内容予以公示,对重要工作或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在5日内公示,确保群众知晓,维护群众权益。交由村民委员会执行落实的事项,办理进度、完成情况要通过村务公开栏、村微信群等及时公布,广而告之、接受监督。实施重大事项报告制,对涉及集体经济款物和村民切身利益等群众关注的事项,分办理结果、款物使用方向、成果效果等每年底在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会议上进行“报盘”,公开接受群众质询,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为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在村民自治中的领导作用,确保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基层宣传和落实不走样,该区强化党组织事前组织、事中监督、事后指导“三个作用”,建立组织领导机制。该区要求,村党组织负责所有民主议事活动的召集和组织,但不干预议事和表决。对群众和定向议事代表等提出的议题具有审查权。村党组织负责监督民主议事活动全过程,确保议事结果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对定向议事代表会议形成的违规建议或不切实际的方案,村党组织具有一票否决权。村党组织负责指导民主议事结果的落实,推动议事决策的执行。对定向议事代表会议、村民代表大会(村民会议)、村民委员会等产生的矛盾具有仲裁权。
“项目放在哪里建、谁来建、怎么建,都事先召开定向议事代表会议,邀请议事代表、村民们一起讨论,工程质量、进度、资金使用各环节由定向议事代表全程监督,时间缩短40%,资金节约30%……”说起前不久实施的乡村振兴项目,罗江区调元镇顺河村党委书记邹小敏对定向议事代表会议制度发挥的作用赞不绝口。
罗江区推行定向议事代表会议制度以来,在引导群众理解、支持、参与征地拆迁安置、项目建设、产业发展、文明乡风培养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目前,该区93个村(社区)通过定向议事代表会议制度协调解决矛盾纠纷1000余起、参与村级事务2万余次。(马安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