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科技创新 《成都市深化科研项目评审、科技人才评价、科研机构评估改革方案》出台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1-01-15 17:12:22编辑:陈荣麒
为落实国家有关赋予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更大自主权、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体系建设以及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等最新科技体制改革要求,日前,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成都市深化科研项目评审、科技人才评价、科研机构评估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
《改革方案》共包括六部分15条具体改革举措。着重聚焦成都市科研项目管理、科技人才激励、科研机构管理的主要问题和发展诉求,提出了“三评”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科技评价改革,是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科技创新的指挥棒。”成都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发挥好评价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加快构建科学、规范、高效、诚信的科技评价体系,此次《改革方案》15条举措中,多个创新亮点值得关注。
在科研项目评审改革上——
《改革方案》提出“实施重大科研项目‘揭榜挂帅’制度”“探索实行首席科学家负责制”“建立科研项目市场化社会化评价制度”“完善科研项目专家评审制度”等多个重要举措。
“过去,针对科技项目评审,更多的采取专家评审,忽略了市场需求,让一些科技成果没有得到很好的转化。”成都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在《改革方案》里,就更加注重市场导向、结果导向,突出市场化评价、多元化主体参与。
比如,将建立多方参与科技计划项目指南论证机制,充分吸收产业功能区、科技企业、创投机构、科技社团、社会公众等参与指南编制;支持企业自主选题、自主立项、先行投入开展技术研发;对社会创投机构投资的科技项目、在市级及以上行政管理部门举办的创新创业大赛获奖的创新项目,不再进行专家评审,而采取跟投、直接立项等方式给予支持。“市场将是项目评审的重要依据。”该负责人说道。
“以结果为导向,我们还将赋予科学家更多的自主权。”据该负责人介绍,在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方面将探索实行首席科学家负责制,将面向全球招募,赋予首席科学家项目研究方案制定、技术路线确定、科研经费管理、课题人员选聘、科研岗位设置等自主权;受聘首席科学家需签订目标责任书,并按目标责任书接受考核评估;试点单位率先推行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负面清单制”,允许自主使用科研经费。
在对重大科研项目实施“揭榜挂帅”制度上,将凝练形成重大技术需求科技悬赏项目清单,明确悬赏金额、技术指标、攻关周期等,并公开向全球招募揭榜者。最终,对按期完成悬赏目标、取得实效的胜出者兑现悬赏金额。
在科技人才评价改革上——
《改革方案》提出“推行科技人才代表性成果评价制度”“明确产业科技人才企业评价主体地位”“推行以团队为基础的整体性评价制度”“探索新兴行业科技人才评价制度”等多个创新举措,其中不乏创新亮点。
“人才是科技创新的根本源泉。以前的‘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四唯人才评价倾向将被打破。”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赋予科研单位和人才更大自主权,让人才从“条条框框”中解放出来,充分释放创新创业激情和才智。
《改革方案》创新提出的“推行科技人才代表性成果评价制度”,将按照“干什么、评什么”的原则,鼓励科技人才自主确定一项或多项代表性成果作为评审依据。“值得注意的是,代表性成果非常多样,可以包括论文、专著、专利、项目报告、研究报告等多个方面。”该负责人进一步解释道。
同时,《改革方案》还提出,要强化企业作为产业科技人才评价主体地位,并赋予科创空间重大人才计划评审权。“按照‘谁用人、谁评价’的原则,科创空间可以按照其引进创新团队数量、科技成果转化效果,给予自主评选名额。”负责人说道。
在完善科研机构评估机制上——
《改革方案》提出“推行市属科研机构章程管理制度”“完善市属科研机构绩效评价机制。”“完善市级科技创新平台评估考核体系”等措施。
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进一步健全评估机制,将有效引导科研机构、科技创新平台快速发展。
在加强科技监督和科研诚信建设上——
《改革方案》提出“建立覆盖‘三评’全过程的监督评估机制”“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探索建立尽职免责机制”等措施。
建立覆盖“三评”全过程的监督评估机制,将强化事后绩效评估和动态调整,评估结果作为对相关主体尽职履责评价和进一步获得财政支持的重要参考。
“今后科研失信,也将纳入诚信评价体系。”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通过建立成都市科研信用信息数据库、健全覆盖科研项目管理全过程的诚信管理体系,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科技企业等建立完善学术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科研责任主体意识。通过多措并举,营造诚实守信的科技创新环境。(陈荣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