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晚,重庆市高新区公安分局事故大队接到金凤大队移交的警情,称21时50分许在曾家镇国道212路段,有两车相撞,有人受伤,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往现场。
黑色小轿车前挡风玻璃开裂
民警到达现场后,看到廖某驾驶的一辆黑色小轿车停靠在路旁,前挡风玻璃已开裂。另一边张某驾驶的摩托车被撞倒在地,所幸摩托车驾驶员佩戴了头盔只受了轻伤。
民警通过查看行车记录仪发现,在21时50分廖某驾驶的渝G6XXX6黑色车辆行驶到曾家镇国道212路段时,前方的摩托车正减速行驶过减速带,而廖某驾驶的黑色小轿车因刹车不及时径直撞到摩托车车尾,摩托车驾驶员张某连人带车摔倒在地。
民警在询问过程中闻到驾驶员廖某身上散发着一股浓烈的酒味,经对廖某进行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54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摩托车被撞倒在一旁
民警现场了解到,廖某当日晚上与朋友聚会喝了酒,行驶曾家镇国道212路段时,再加上近日加班有些疲劳,没有及时刹车导致此次事故,廖某后悔莫及。
然而事情没有结束,当民警询问摩托车驾驶员张某时,发现张某居然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张某称自己因刚成年不久,还未去考取驾照,看着家里给自己买了新的摩托车,便迫不及待想着先开上路试试。
民警了解完情况后,对张某进行法律普及,并告知张某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严重后果,张某表示自己将尽早取得驾驶证,做个遵守交通规则的驾驶员。现事故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交巡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喝了酒一定要保证自己充足的休息,切忌酒后驾车,时刻谨记“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同时无证驾驶是一次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也是一项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及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无证驾驶,害己害人。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才是对自己生命最大的保障。(龚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