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查严处酒驾醉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城口交巡警常态化开展夜查统一行动,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巩固强化市民“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安全意识。
即便在如此高压态势下,仍然有部分驾驶员不听劝,以身试法。10月21日晚,忠县籍男子陈某在城口县北环路因酒驾被城口交巡警查获,被处以2000元罚款、扣留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当晚8时14分许,城口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城区中队正在北环路设卡开展酒驾查缉工作。民警拦下陈某驾驶的车辆时,车窗户摇下后,一股酒味就扑面而来。随后,民警对陈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42mg/100ml,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经询问后了解到,驾驶员陈某是重庆忠县人,此次专程来城口县参加亲戚的婚礼。被查获前在宴席上喝了1瓶啤酒,想着大晚上的,估计不会遇到交警查车,便决定驾车回住处,没想到才开出来几百米后就被执勤的交巡民警查获。经民警教育后,陈某感到非常后悔,表示自己法律意识淡薄,不该抱有侥幸心理,一定改过自新。
交巡警提醒: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驾车不是儿戏,酒后别当司机。不论在何时、何处,切勿心存侥幸,切勿以身试法。请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龚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