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停车秩序,净化道路通行环境,助力创建文明城市,重庆云阳交巡警城区秩序整治小组联合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对云江大道、滨江大道、望江大道等车流密集主街道区域路段开展停车秩序整治行动。
在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采取步巡、车巡相结合的方法,持续对城区道路、人行道上的违停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治理。同时对违法当事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并要求当事人做到文明行车、规范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严格依照法律程序,进行拍照取证处罚。对长期占用停车泊位的“僵尸车”坚决依法清理,拖至专门停车场。
自9月26日《关于规范云阳县城区停车秩序的通告》实施以来,累计拖移机动车、非机动车60辆;处罚违停车辆1868辆;劝导纠正违停行为3000余人次,有效降低了城区重点路段违停率。
云阳交巡警将按照《关于规范云阳县城区停车秩序的通告》持续开展城区停车整治行动:
一、禁止将车辆停放在人行道及道路上(施划停车泊位的除外),施划的停车泊位上禁止停放中大型车辆。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占用、撤除、隔离车辆停车泊位,不得利用停车泊位从事车辆维修、交易等活动。
三、大型货运车辆、工程机车等禁止驶入城区限行路段(办理城区通行证的除外)。
四、车辆应当按规定停放在临时停车泊位上或停车场内,临时停车时车身不得超出停车泊位或骑轧停车泊位标线,严禁逆向停车。
五、对于违反规定停放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城市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驾驶人不在现场或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将对其进行拖移。(钟晓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