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公共场所“寻刺激”引众怒 民警顺藤摸瓜查真相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1-08-13 14:23:36编辑:渝轩
近日,重庆市高新区虎溪派出所接到数起相同报警称,在大学城熙街中央公园附近,有一陌生中年男子,故意将自己的隐私部位裸露在外且行为诡异,引起过路女性纷纷惊恐。8月9日,过路的王女士报警时更是惊魂未定地向民警表示,该男子甚至在自己加快步伐后还尾随跟来,见自己报警,该人才立即拉上拉链快速逃离现场。几天内数起报警,且该事件已引起了周围群众恐慌,在整理了多位报警人提供的线索后,派出所立即开展立案调查。
根据报警人提供的口供,民警从中得出两个重要的推论:一是该男子通常出现的地点在大学城熙街中央公园附近;二是该人出现的时间通常是在中午时间。于是,办案民警根据得到的有效信息展开视频追踪,在报警人提供的图片以及辨认下,民警获取了男子大致特征以及行踪。
但由于大学城熙街中央公园里小路较多,能够通过视频获取该男子详细活动路经的可能性较小,民警便在锁定其活动范围后立即组织警力赶到现场进行蹲守,但由于男子行踪不定前两次都追踪未果。8月11日中午,考虑到中央公园有多处出口,担心该男子趁机逃跑,派出所再次派出9名警力在附近进行堵截,并根据已掌握的有效线索,当天终于在中央公园内一长椅上将该“暴露”男子当场抓获。
经民警询问,该男子对自己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隐私部位惊吓路人的情况供认不讳。民警也了解到,该男子姓黄,今年40岁,在璧山区一家电子厂上班,目前暂居住在璧山,且已婚并育有子女,但因自己长期以来生活的巨大压力导致出现心理障碍,为了寻求刺激,于是开始在公共场所以向陌生女子裸露自己的隐私部位。早在一个月前,他便隔山差五趁中午时间骑着电动车从璧山到大学城熙街附近实施“暴露”行为,但通常比较隐蔽,很多时候没有被周围人发现,在心理得到满足后又骑车回璧山的电子厂里若无其事地上班,最近几日更是天天来到大学城直到被民警逮到。
最终,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违法行为人黄某处以14日行政拘留。
民警提醒: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大家在公共场所遇见这样的情况,请第一时间向公安报警,必要时记录下该人的体貌特征,向公安提供更有效信息,民警将迅速开展调查,对违法行为人将严惩不贷。(龚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