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20”强降雨特大山洪泥石流共造成松潘县7个乡(镇)24个村的道路、房屋、田地等不同程度受损,为尽早帮助受灾地区和群众生产生活得到有效恢复和长足发展,加速推进全县“8·20”山洪泥石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县纪委监委把此项工作纳入日常监督重点,紧盯项目推进不力、资金使用中的违纪违法等问题开展监督。
松潘县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说:“作为业主部门,我们会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建立完善项目统筹推进机制,压实责任、倒排工期、加快进度组织项目实施,确保各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如期开工、顺利完工。”
督查组通过查阅项目档案资料、听取汇报、现场查看工程项目进度等方式,督促业主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主动作为,确保灾后重建项目有力有序推进。
“在抢抓施工进度的同时,要抓实质量和安全监管工作,全力把重建项目建成样板工程、品牌工程、质量工程和廉洁工程。”重建办在督查时说道。
督查组详细掌握了灾后重建项目的推进情况,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对疑惑进行了现场解答,对困难立即协调解决,形成合力,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沈成远在检查中提醒,要“严”字当头,严格程序、严把关口、严控风险、严管质量、严明纪律、严肃问责,切实管好人、管好钱、管好过程,确保灾后重建项目建设廉洁安全。
此次对住建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等7个部门的11个项目进行了督查,检查发现24个问题,要求立查立改。截至目前,24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松潘县委宣传部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