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季度,泸州市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共受理消费者咨询10760件、投诉1706件(其中商品1176类件、服务类530件)、举报1183件。消费者投诉已办结159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72.49万余元。
报告显示,受12315“五线合一”和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一季度12315热线投诉受理量明显上升,增幅较大。共受理投诉1706件,同比增加915件,增幅115.68%。其中商品类1176件,同比增加726件,增幅161.33%;服务类530件,同比增加189件,增幅55.42%;商品、服务投诉增幅都较大。
从商品类看,一般食品投诉位居商品类投诉首位,房屋、交通工具、烟酒饮料、医疗器械投诉也是投诉热点。其中,一般食品投诉237件,主要问题集中在质量、计量、售后服务、合同等方面。房屋投诉200件,位居商品类投诉第二位,主要问题集中在合同、广告、售后服务、质量等方面。交通工具投诉153件,位居商品类投诉第三位,主要集中在合同、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
从服务类看,电信服务投诉位居服务类投诉首位,餐饮住宿服务、美容美发洗浴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制作保养修理服务也是投诉热点。其中,电信服务投诉主要问题集中在售后服务、合同等方面。餐饮和住宿服务投诉主要问题集中在合同、售后服务等方面。美容美发洗浴服务投诉主要问题集中在合同、售后服务等方面。
值得注意的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餐饮服务和摄影服务因预订服务不能履行产生纠纷,引发大量投诉。其中,餐饮服务投诉77件,同比增加60件,同比增长352.94%,主要包括合同、质量、人格尊严问题;摄影服务24件,同比增加17件,同比增长242.86%,主要包括合同问题。
由于受“五线合一”、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价格和食品安全投诉增幅较大。价格投诉174件,位居投诉类第四位,占投诉类10.2%,同比上升10.2个百分点,主要涉及口罩 、药品、肉类蔬菜的价格问题。食品安全投诉132件,位居投诉类第五位,占投诉类7.74%,同比上升7.74个百分点,主要涉及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混有异物、污秽不洁、掺杂掺假以及过期食品等问题。(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