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女士夫妇俩头部均受伤。
最近,眉山东坡水街成了“网红打卡地”,吸引了众多游客前来观赏游玩。
11月11日,乐山市犍为县的陈女士一家人慕名而来,谁知在水街观看表演时,一架无人机从天而降,陈女士和丈夫的头部分别被砸伤、划伤。
出游受伤让陈女士一家郁闷不已,更让一家人气愤的是,事发后迟迟无人承担责任。为此,陈女士通过封面新闻“云求助”平台进行了投诉。
事发
无人机空中掉落砸中头部鲜血直流
11月12日下午,记者见到了陈女士,她讲述了整个事情经过。
11日下午,陈女士和老公带着家里老人,一行5人到眉山穿越盛世商业水街(也称“东坡水街”)游玩。晚上8点左右,一家人正在观看水幕台上的表演,突然一架无人机掉落下来,砸中了陈女士的头部,立即鲜血直流。陈女士的老公头部也被无人机桨片划伤多处。无人机则掉入了水里。
“当时一直没有工作人员出现,我们自己打了110和120。”陈女士说,当时管理方只有两个保安在场,询问无人机是谁的未果。直到民警和120到达现场后,水街的一个工作人员才前来查看情况。
“我们自己坐救护车去了医院,工作人员也没有跟着来。”陈女士说,自己头部被砸出了一个口子,缝了3针,打了破伤风针。老公的伤要轻微一点,但头部多处被划出血痕。
调解
伤者要求赔2万元管理方不答应
随后,水街所属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到医院接上陈女士,前往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城南派出所调解。
陈女士提出两万元的赔偿,包括医疗费、后续换药费、误工费、营养费等,但遭到水街管理方的拒绝,“他们说自己完全没有责任,医药费什么都不承担,还喊我们随便去告。”陈女士说。
直到凌晨1点左右,协商仍然无果,双方约定12日上午再到派出所进行协调。
12日上午9点,陈女士和老公来到派出所。11点左右,水街物业方来了两位工作人员,但双方调解依然没有达成共识,“他们依然不承认自己有责任。”
12日下午,穿越盛世项目主管胡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也不是说完全没有责任,但有没有责任不是我说了算,也不是他们说了算,需要相关部门去判定。”
胡先生说,物业公司不是肇事方,无人机也不是他们的。再加上水街属于开放性商业区域,没有收取门票,游客在空中放飞无人机他们也没法管理,因此责任主要不在他们这边,陈女士提出的赔偿金额他们也接受不了。
结果
管理方垫付医药费警方追查肇事者
12日下午6点左右,经城南派出所民警再次调解,水街物业方垫付了陈女士医药费778.1元。后续等待无人机机主找到后,再进行下一步商谈。
城南派出所所长章平表示,目前他们已将案情上报给东坡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也联系了无人机生产企业,正在全力查找肇事机主。下一步,他们还将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对东坡水街无人机的飞行加大管控力度。
同时,警方也希望广大无人机爱好者遵守民用无人机安全管理规定,积极报备、登记,注意使用安全,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律|师|说|法
肇事无人机主应负主责
针对此次事件,北京威诺(成都)律师事务所郭金福律师认为,水街的管理方有一定的责任。“无人机如果经常出现在管理的区域内,作为水街的管理方,就需要预见可能带来的安全问题,从而采取一些措施进行防范。”郭律师说,如果没有尽到这个防范责任的话,物业方还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而四川新念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新年则认为,如果无人机不是管理方的,那么物业公司便没有责任。他解释说,由于无人机在空中飞行,这不是水街的经营者和管理者所能控制的,对于这种空域的管理,物业公司是没有权力的。因此应该由无人机的所有人或使用人来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
“我认为除了肇事机主以外,表演的组织者需要承担相应责任。”蜀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姜波认为,主办方在组织表演时,就需要预判会不会发生安全问题。如果主办方没有尽到这种安全义务的话,就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因此,如果物业公司是表演的组织者,那么就有相应的责任;如果不是,那就无须承担责任。(封面新闻 王越欣 李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