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长”同庭办理!攀枝花涉毒恶势力集团故意伤害致死未成年人案宣判,主犯获死刑

来源:四川在线 时间:2020-11-06 09:53:24编辑:谢川霞

11月6日,记者从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获悉,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王涛等4人涉毒恶势力犯罪集团故意伤害致死未成年人案公开宣判。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冯键代表检察机关出席法庭。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大法官王树江担任审判长。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提出,王涛故意伤害未成年人并致未成年人死亡,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王涛系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并在故意伤害犯罪中起主要作用,依法应予严惩;王涛虽有亲属代为部分赔偿情节,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原判对王涛所犯故意伤害罪量刑畸轻,建议改判王涛死刑立即执行。检察院所提抗诉意见成立,本院予以采纳。”王树江宣读了判决书主要内容,二审判决充分采纳了检察院抗诉意见及二审出庭意见,改判被告人王涛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八万元;判处其余三名被告人五年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宣判后,按法定程序报请最高法核准。
【案情简介】
该案中,以王涛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长期在攀枝花市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并控制利用未成年人安某甲、安某乙作为犯罪工具,强迫其吸毒、贩毒并肆意加以残害,最终导致一名未成年人死亡,一名未成年人全身多处受伤。该组织半公开地贩毒,长期对所控制的未成年人实施殴打、虐待等违法犯罪行为,造成社区居民心理恐慌,甚至因害怕遭到报复打击而不敢举报,严重扰乱了当地社会生活秩序。一审宣判后,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王涛等三名被告人提出上诉。
二审期间,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立了由检察长冯键任主办检察官的办案组,针对抗诉理由和上诉理由等案件焦点问题展开调查核实。办案组调阅大量涉案资料,补充调取和完善多组证据;查看案发现场,复核重点证人并发现新线索,开展周边走访调查,固定关键证人证言,夯实该案二审支持抗诉的证据基础。检察机关通过查阅卷宗、提讯被告人、组织讨论案情、听取辩护人意见,以理性、平和、严谨的态度确保案件办理在实体和程序上都公正。
经审查,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决定支持抗诉。2020年8月27日,冯键出席二审法庭,并代表检察机关发表了支持抗诉意见和出庭意见。
据悉,检察长作为检察官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是检察机关巩固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具体体现,在四川省已经成为新常态。(任鸿 张庭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