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9月底,广元共打击处理涉黑涉恶犯罪人员972人,查冻资产近3.8亿元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0-11-04 09:26:08编辑:谢川霞
11月2日,广元市政府新闻办、市扫黑办组织举行“广元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案件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广元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案件情况。重点通报了刘明等人涉黑案、杨佳等人涉黑案、陈福兵等人涉黑案、代陵林等人涉黑案的侦办、审判情况。

据悉,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广元全市上下用真功、出实招,以军令如山、使命必达的坚决态度,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力度措施,保持强大攻势,雷霆出击扫除黑恶势力。截至9月底,全市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犯罪组织8个,涉恶犯罪集团(团伙)37个,破获刑事案件402件,立案侦办九类涉恶案件640件,共打击处理涉黑恶犯罪人员972人,查扣冻涉案资产近3.8亿元。全市法院系统一审判决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7件,恶势力犯罪案件17件209人。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137件,涉及县处级干部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7人,组织处理136人,移送司法机关16人。
特别是全市政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并肩作战,坚决打掉了刘明、杨佳、陈福兵、代陵林等一批隐藏较深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案件成功侦办审判,彰显出市委、市政府高压严打黑恶势力,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坚强决心信心。
广元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扫黑办主任李绍兵介绍,下一步工作中,全市上下将坚决按照中央、省委将“六清”行动延续到年底的部署,再加大攻势,打好“百日攻坚战”,坚持一手清存案、清积案,一手抓新案、快破案,集中优势兵力,务求全胜;再深挖彻查,坚决除恶务尽,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对已办案件开展一次“回头看”,对“伞网”再杀“回马枪”;再追根穷源,深化行业整治,深入整治突出乱象,不断推动行业治乱横向拓展、纵深推进;再扩大影响,加强舆论引导,不断提高群众认同感、满意度和支持率。坚持打深打透、除恶务尽,夺取专项斗争全面胜利。
广元市纪委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同志出席发布会并现场回答记者提问。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主任王武生主持发布会。四川日报驻广元记者站、广元日报、广元电视台等省市媒体出席发布会。(郭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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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明等人涉黑案:该案是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重大案件。2009年至2018年,在苍溪县逐步形成以刘明为组织者、领导者,36名积极参加者和一般参加者的涉黑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54起。该组织成员稳定、层级分明、分工明确、纪律严明,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拉拢、腐蚀国家公职人员,“黑”与“商”相互支撑,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重大影响,严重干扰、破坏经济及社会生活秩序。广安市公安机关通过规范高效和深入细致的线索核查工作,全面深入掌握了刘明犯罪组织的违法犯罪事实。前期,5名骨干成员和8名参加者审讯突破后,主要犯罪嫌疑人刘明仍拒不交代。针对这一难点,专案组在异地用警侦办的基础上优化增配侦查力量,纪委监委同步上案,法院、检察院主要领导挂帅,分别成立专案组,全程介入指导、引导侦查取证,彻底摧毁了刘明顽固抵抗近2个月的心理防线,最终迫使其主动交代犯罪事实。2020年9月27日,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终审裁定,刘明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14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3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十年至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杨佳等人涉黑案: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杨佳通过经商和非法经营完成了财富的原始积累。为获取更高利益回报,杨佳从2009年开始对外非法放贷,并笼络部分刑满释放人员或无业人员实施多种非法手段为其收贷,谋取高额利息,官商勾结让其在短短几年内便攫取了超2亿元的不法收益,并逐渐形成了以杨佳为组织者、领导者,9名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2020年8月26日,苍溪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杨佳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1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七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财产刑;对被告人犯罪所得财物,依法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
陈福兵等人涉黑案: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陈福兵先后纠集多名被告人在青川县通过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长年控制河道霸占资源,长期干扰把持基层政权,贿赂腐蚀党政干部为其组织服务,欺压残害群众160余人,无恶不作、横行乡里20余年,在青川县前进乡、县城乔庄镇形成重大非法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和生活秩序。在被访当事人都否认或者不作证,又找不到知情人、证人的情况下,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采取指定管辖、异地办理等方式,同步建立“双专班”协同作战,一举端掉了该犯罪团伙。2020年8月30日,昭化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组织领导者陈福兵有期徒刑23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其他9名被告人被判处1至11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代陵林等人涉黑案:2017年2月起,代陵林通过免费提供毒品、发零花钱、许诺跟着混有前途等手段,网罗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发展壮大犯罪组织。逐步形成了以代陵林为组织、领导者,11人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代陵林团伙为获取强势江湖地位和经济利益,大肆实施非法制造、买卖、持有枪支弹药、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开设赌场、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2019年12月12日,利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组织、领导者代陵林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11名被告人分别判处1年至1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和责令退赔相关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