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6月29日深夜对外发布消息,通报了该省聊城市冠县、东昌府区两起冒名顶替上学问题调查处理及相关情况,共问责46人。
山东省纪委监委机关、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部门单位6月20日组成工作专班,与聊城市、山东理工大学等有关单位一起,对聊城市冠县陈春秀、东昌府区王丽丽被冒名顶替上学等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根据调查,陈艳萍冒名顶替陈春秀就读于山东理工大学经济学院的问题属实。顶替者陈艳萍父亲陈巨鹏、舅舅张峰通过请托冠县招生办、武训高级中学、冠县公安局烟庄派出所、山东理工大学教务处等多部门关系伪造学籍、户籍等资料,使陈艳萍冒名顶替陈春秀入学就读,并取得学位。
目前,陈艳萍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所取得的学历已被山东理工大学注销,其冠县烟庄街道(原烟庄乡)的工作聘用合同已被解除,公安机关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陈巨鹏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已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冠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四级调研员张峰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另有时任冠县招生办主任、冠县公安局烟庄派出所所长等共计29人受到降级、党内警告、党纪政纪处分等相应处理。
根据调查,聊城市东昌府区王丽丽被冒名顶替上中专问题属实。顶替者陈伟的父亲陈丙苓请托聊城农业学校、聊城市公安局于集派出所等部门人员违规办理入学手续和伪造户籍。目前,陈伟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已于2020年6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公安机关已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已对陈丙苓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其余涉及人员共计11人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除本次通报的这两起冒名顶替上学问题外,该通报还表示,工作专班正对山东省“242人冒名顶替取得学历”问题开展调查。现已初步查明,上述冒名顶替问题发生于1999年至2006年之间,主要有被冒名顶替者完全不知情被冒名顶替、被冒名顶替者主动放弃入学资格被冒名顶替、被冒名顶替者知情并与顶替者之间存在交易行为等情形。下一步,工作专班将组织山东省市县专门力量,对上述问题逐人逐件进行调查处理,同时对工作中发现及群众举报的其他类似问题,坚持零容忍态度,查实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
同时,对济宁市任城区苟晶反映的被冒名顶替问题,工作专班正与济宁市一起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