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0”特大暴雨灾害导致芦山县农业生产遭受严重损失,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作为农业生产的“主力军”“先锋队”,在此次灾害中损失惨重,据不完全统计,全县超过200家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受灾,预计损失超1000万元。
好农夫家庭农场位于龙门镇隆兴村,流转了300多亩农田种植葡萄、猕猴桃等经济作物。受到洪水影响,农场内30余亩猕猴桃被淹、受灾严重。
灾害发生后,芦山县农业农村局赓即组织技术人员到好农夫家庭农场查看受灾情况,指导开展灾后生产自救。
在县农业农村局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农场负责人立即组织人员对农田周边的排水沟河进行疏通,对影响排水的淤泥、杂草等进行清理。目前,农田的大量积水已基本排除,原受灾地块正在准备改种其他经济作物,减轻因灾害带来的经济损失。
山凤家庭农场位于龙门镇王家村石刀背沟组,由于受到泥石流影响,该农场3300平方米的养殖棚均遭到不同程度破坏,其中近1000平方米全部倒塌,养殖棚内2.6万只鸡几乎遭到灭顶之灾,在家庭农场工作人员的努力下,抢救出鸡2000余只,农场负责人表示,尽管此次受灾严重,也没有丧失发展信心,将积极开展灾后重建。
针对当前灾情,芦山县农业农村局持续加大灾后自救指导力度,开展“四心”服务,强化技术服务,因地制宜指导农户采取补改种、加强田间管理、开展病虫害防治等农业生产救灾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让新型经营主体暖心;切实做好灾情统计上报工作,积极争取救灾资金,帮助受灾户恢复基础设施,让新型经营主体舒心;加强灾后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防控,对受灾养殖场(户)进行全面消杀工作,积极开展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让新型经营主体安心;加大在项目谋划储备力度,积极向省、市上级主管部门争取资金项目,帮助经营主体早日恢复生产信心。(芦山县委宣传部 王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