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政府领导如何抓安全生产工作?四川发布责任清单模板

来源:四川在线 时间:2020-04-14 09:12:04编辑:刘映红

4月13日,记者从省安办获悉,为加快推进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制管理,近日,该办印发了《党委政府属地安全生产领导责任清单参考模板(1.0版)》,用清单的模式对党委政府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作明晰,进一步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

据介绍,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是我省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头号工程”,按照省安委会安排,4月底前,省安办要会同有关市以及2019年试点的部门制定清单参考模板(1.0版),并于今年在全省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此次党政领导安全责任清单模板由省安办会同泸州市、成都市制定。制定依据包括《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等。

“编制清单模板,其核心是将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和实际工作的需要以清单形式固化下来,将责任和工作要求落实到单位和每一个责任人,实行照单履责、按单办事,减少工作失误和推诿扯皮。”省安办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悉,模板罗列了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明晰了党委书记主要职责、政府主要负责人主要职责、其他党委领导共同职责、其他党委领导岗位职责,以及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副职、政府协助分管安全生产副职主要职责和政府其他副职主要职责,将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头。清单模板强调操作性,比如规定党委常委会每年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不少于2次;党委书记每年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2次;党委领导需在重要节假日、关键时段带队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就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进行年度述职。

省安办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参照清单模板,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发布。各市(州),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功能区,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在发布后10日内向省安办报备;省级以下的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功能区在发布后10日内向本级安办报备。(任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