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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8号)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0-02-12 08:37:35    编辑:周姿彤


  当前正值疫情防控的关键期,根据中央、省、市相关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所有入蓬通道管控。对在蓬无居所、无明确工作的人员,原则上全部劝返、暂缓来蓬。对外地来蓬人员,一律进行健康检测并详细登记相关信息,对重点疫区来蓬人员一律隔离观察14天。对来蓬务工人员,由所在单位向属地乡镇(街道)申报相关信息,落实管控措施,入蓬通道各检测站经属地乡镇(街道)确认后予以放行。

  二、进一步加强全县车辆通行管控。除警车、军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运钞车、环卫保洁车等特种车辆和有标识的公务用车、应急物资运输车、生活必需品运输车、疫情防控工作车、运送危重病人等紧急情形的车辆和发放通行证的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禁止上路行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等如因特殊原因需要用车出行的,只在本乡镇(街道)范围内行驶的车辆,由属地乡镇(街道)发放通行证;在县域内通行和出县通行的车辆,由县应急指挥部交通运输组(县交运局)审批后发放通行证。如无通行证上路行驶的,由县交通部门、公安交警部门等依法予以查扣。

  三、进一步加强以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村组、工厂、项目工地为单元的封闭管理。所有人员必须凭出入证或单位工作证进出,进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并登记在册,无证人员严禁进出。村、居民小区原则上只保留一个进出口通道,村(居)委、物业公司要在进出口设置检查点,做到人员进入必询问、必登记、必测温,发现异常的要及时报告、移送。快递、外卖等实行无接触式配送,由客户到进出口处自行领取。

  四、全县区域内除超市、农贸市场、农资门店、药店、面包店、蔬菜水果店、鲜肉店外,其他所有门店全部暂停营业。保留的超市、农贸市场及门店,每日营业时间统一调整为9:00-20:00。未达到疫情防控期间营业条件的,由县商务经合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属地乡镇(街道)等开展联合执法,坚决予以关闭。

  五、全县保险、烟草、广电网络等营业厅暂停营业。在县城(包括赤城镇、普安街道)和其他18个乡镇,移动、联通、电信公司各保留1个营业厅,且必须严格落实体温检测、消杀、佩戴口罩等措施。

  六、全县所有生产经营性企业和建筑工地严格实行复产复工审批制。符合复产复工条件,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复产复工。未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擅自复产复工的,依法查封。复产复工企业、建筑工地必须严格执行体温检测、消毒、佩戴口罩、封闭式管理等措施,经检查发现执行不到位的,立即关停整顿。

  七、严禁赶场、赶集、打牌、打麻将等一切形式的聚集行为,禁止举办2个以上(含2个)家庭参与的家庭性聚餐活动。

  八、全县各药店不得为发热、咳嗽病人调配售卖感冒药品,按照就近就医的原则劝导患者到就近医院就诊。

  九、全县各级各部门、企业、个人必须严格执行上述内容,违者将依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Ι级响应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是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由县纪委监委从严从重查处。

  十、本通告自发布起实施,终止日期另行通告。

  希望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继续理解配合、积极参与疫情防控,支持一线人员开展工作,齐抓共管、共同努力,守望相助、共克时艰,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合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蓬溪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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