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 遂宁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业务办理有调整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0-02-04 09:32:42 编辑:周姿彤
遂宁市司法局
关于调整遂宁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疫情防控期间业务办理有关事宜的公告
为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坚决防止疫情通过公共服务中心传播蔓延,全力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广大群众提供有效服务。现将疫情防控期间业务办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即日起至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级响应解除前,为减少人员聚集,疫情防控期间,遂宁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行轮流上岗制度。
2、疫情防控期间,建议广大办事群众、各有关单位采取“非急缓办、急事网办、必办约办”的方式办理各类事项。不是特别紧急的事项,尽量延后到疫情平稳后再行办理;急需办理事项,尽可能通过网上申报、线下邮递材料方式办理业务;必须在线下大厅办理的事项,通过电话咨询、提前预约方式办理。
3、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网上预约、网上预审。对于网上覆盖事项,申请人可全程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在线查询和办理相关业务;对未全程实现网办的事项,可采用网上申报(邮箱:310322176@qq.com)、线下邮递材料方式办理业务。尽量避免到大厅现场办理,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
4、对确需到中心现场办理的事项,申请人应通过提前电话预约方式,对预约办理的事项进行沟通,预约成功后由中心工作人员统筹协调,及时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窗口办理,简化办事环节,最大限度减少中心逗留时间。
5、严格中心安全防疫管控,中心将采取措施,每天定时开展通风、消毒等防疫工作。所有进入中心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自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主动配合进行信息登记和体温检测。办事群众较多时,将采取临时分流措施,防止人员聚集。有发热、咳嗽等体温异常或有感冒症状者,暂不允许进入中心办理业务,劝导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信任,也请您自觉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自己负责、为社会负责。我们坚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全市人民众志成城、齐心协力、群防群控,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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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服务咨询预约电话:
公共法律服务科 0825-2220273
遂宁市法律援助中心 0825-2234373
遂宁市医患调解中心 0825-2229011
遂宁市司法局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