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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启动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0-01-19 12:02:03    编辑:周姿彤


  1月17日上午,遂宁市消防救援支队邀请8家中央、省、市主流媒体记者,召开打通“生命通道”专项治理行动新闻发布会。

  遂宁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处处长王敦体、遂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社会单位物业服务业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近期,辽宁省沈阳市一高层商住楼、重庆市一高层住宅相继发生火灾,由于消防车通道被停放车辆堵塞影响火灾扑救,引起舆论广泛关注。为切实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推动有效解决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老大难”问题,遂宁市安委会决定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

  治理行动期间,各行业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要督促、指导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或者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消防车通道落实以下维护管理职责:1.划设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设置警示牌,并定期维护,确保鲜明醒目。2.指派人员开展巡查检查,采取安装摄像头等技防措施,保证管理区域内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或划线停车位内停放,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并对违法占用行为进行公示。3.在管理区域内道路规划停车位,应当预留消防车通道宽度。消防车通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米,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4.消防车通道上不得设置停车泊位、构筑物、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得设置妨碍消防车举高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障碍物。5.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应当落实在紧急情况下立即打开的保障措施,不影响消防车通行。6.定期向管理对象和居民开展宣传教育,提醒占用消防车通道的危害性和违法性,提高单位和群众法律和消防安全意识。7.发现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制止和劝阻,对拒不改正、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多次违法停车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王金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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