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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庆区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八旬老人12万元医疗费快速到账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0-03-13 13:44:52    编辑:杨仁昌


  “12万元支票,你拿到银行就可以支取医疗费了……”“没想到这么快就帮我们拿到了救命钱,谢谢你们!”3月10日下午,顺庆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将一张支票交到82岁老人吴某亲属手中。

  这是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法院通过先于执行的方式,为老人快速讨回了12万元医疗费。

  老人遇车祸,急需医疗费申请先予执行。2019年12月,家住南充的82岁老人吴某在街头行走时,被一辆轿车撞伤,被立即送进医院治疗。入院治疗一段时间后,急需医疗费、手术费,吴某亲属代其向顺庆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并申请先予执行。

  当天立案,迅速裁定。3月6日受理申请后,法官立即进行了审查,认为本次交通事故的责任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申请人吴某生活困难,无力继续支付医疗费,符合法律规定的先予执行条件,遂裁定由轿车车主投保的保险公司,向吴某先行支付医疗费12万元,并当天移送执行局。

  马上执行,12万元快速到账。执行法官立即展开执行行动,迅速给该保险公司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将款项全部执行到位,并及时支付给老人的亲属。(魏川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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