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成都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成教办〔2020〕9号),大力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让更多幼儿能够享受普及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财政性经费举办的资质合格、办园规范、面向大众、收费合理、质量较好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原公益性幼儿园的概念终止使用,以后成都市幼儿园分为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其他民办幼儿园三类。
到2020年底,计划全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将达80%,会有更多的普惠性学位以供选择。同时,在普惠性民办园就读的幼儿可享受财政补助。
各民办幼儿园满足成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条件,即可向所属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通过申报、评审、公示、签署承诺书、备案五个步骤即可成为成都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认定成功即可享受财政补助,且在教师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科研立项、教师继续教育以及幼儿资助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享受同等待遇。
原民办公益性幼儿园转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需重新申报认定。(陈荣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