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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南区和天府新区购房要啥条件?官方回复来了

来源:四川新闻网    时间:2020-04-05 09:15:56    编辑:刘映红


  想在高新南区购房,需要什么条件?有高新南区购房资格,可以去哪些区域购房?有天府新区购房资格,可以去哪些区域购房?
 
  3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市住建局获悉,针对网友关注的购房资格等问题,3日,成都市住建局整理了7个问答,一起来了解一下。
 
  1、问:我想在高新南区购房,需要什么条件?
 
  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高新南区户籍满24个月的;
 
  在高新南区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成都市社保24个月的;
 
  高新南区户籍不满24个月且在高新南区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的。
 
  2、问:我有高新南区购房资格,可以去哪些区域购房?
 
  答:可以在天府新区、高新南区、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购房。
 
  3、问:我想在天府新区购房,需要什么条件?
 
  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天府新区、高新南区、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户籍满24个月的;
 
  在天府新区、高新南区、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成都市社保24个月的;
 
  天府新区、高新南区、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户籍不满24个月且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的。
 
  4、问:我有天府新区购房资格,可以去哪些区域购房?
 
  答:可以在天府新区、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购房。
 
  5、问:受疫情影响,我2020年2月和3月的社保未扣缴,若之后补扣,是否影响购房资格?
 
  答:根据成住建防疫发【2020】28号文,参保单位职工个人在2020年4月1日及以后购房时,因受疫情影响,企业和经营主体未能按时缴纳2020年1月、2月社会保险费的,在3月底之内补缴社会保险的,参保职工个人购房资格不受影响。
 
  6、问:在房协网购房报名要资料都是上传,请问是从哪里上传材料?
 
  答:购房平台在生成购房登记号后,请点击“影像资料上传入口”;也可通过“登记查询”→“详细”→“上传影像资料”补充上传。请于申请成功4小时后查询审核状态,如果“复核通过”则不需要提交资料,否则需要提交实物申请资料或上传影像资料。
 
  7、问:我在房协网申请购房摇号登记的时候误将爱人的名字填错,请问能不能修改?
 
  答:购房登记平台生成购房登记号后,您可在该项目报名期限截止前撤销报名信息重新申请(报名期限请查看您所报项目开盘销售公告)。在购房登记平台登记报名期限截止后,不得撤销或变更购房登记信息。报名前请您仔细阅读报名须知,请您仔细核对填写的名字、身份证号码、购房家庭类型等信息无误后,再提交申请。(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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