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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校外培训机构签署行业自律公约 承诺不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

来源:成都商报    时间:2020-01-11 09:43:27    编辑:刘映红


  1月10日下午,伴随成都“民办教育17条”的出台及政策解读通气会的召开,成都市民办教育协会也召开了校外培训机构专题座谈会。
 
  会上,成都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就民办教育各种新法新政的颁布与实施进行了详细解读,各校外培训机构代表当场签订了《自律公约》承诺书,表示会依法亮证办学,不违规设立教学点或者分校,自觉规范招生行为,拒绝以招生入学名义招揽培训学员,决不组织各类小考、“占坑”考等违规考试及竞赛。
 
  对违规行为“零容忍”
 
  对“换马甲”等违规事件实行“全域打击”
 
  会上,成都市教育局法规处处长曾晶首先就民办教育各种新法新政的颁布与实施,向与会的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进行了详细解读。
 
  终身教育与民办教育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卢世展在讲话中提到,受市场发展需求和政府“扶持与规范”并举,近年来成都民办教育总体上得到了健康、持续发展,实现了非学历、学前、中小学、中职等各个层面的全覆盖,民办教育机构总数、民办学校学生总数、民办学校师资数量、民办学校经费和学校资产量逐年增长。另一方面,群众对培训机构和培训产品的选择更加理性,消费需求更加多样化和个性化。在综合背景下,相信整个教育市场将会迎来一次大浪淘沙式的重构,办得好的,受群众欢迎的,将会越发展越好,不守规矩的,追逐短期利益甚至违法乱纪的,将被市场和消费者所遗弃。
 
  他说,对于各类违规违法事件,成都市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坚持对每一起群众反映的培训机构的违规问题和线索深追细查,对群众的建议和意见件件有回应、事事有回复,对违规行为“零容忍”,对“躲猫猫”和“换马甲”之类的违规事件实行“全域打击”。2020年,将重点对涉及学校招生入学搞占坑考试、违规宣传、无证办学等行为加大打击力度。
 
  同时,他强调,从行业自律的角度来说,良好的行业自律就是一种城市治理的有效手段,下一步成都民办教育将进一步发挥市县两级民办教育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在成都市的民办教育行业中形成一种健康向上的发展氛围。
 
  签署行业自律公约
 
  承诺决不组织各类小考等违规考试及竞赛
 
  在交流发言中,成都艺博文化艺术培训学校校长全红、成都市新东方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校长刘清文、成都市成实外教育培训学校总校长向显文、戴氏教育集团副总裁戴久洪、成都市成华区易森文化艺术学校校长杨林等培训机构负责人代表,进行了分享和交流。
 
  杨林说,“新法新政下,社会对我们提出了新的人才培养方向,我们也应体现出自己的责任和担当。”他表态,将依法依规办学,多些社会担当,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培养真正有用人才。全红也表示,新法新政的颁布与实施让民办教育人多了一份使命感,她将坚守初心,为孩子成长提供个性化的教育,用专业的方式和手段来帮助家长和孩子解决相关的学习难题,同时她也呼吁家长,在选择培训机构时应保持理性,对孩子的成长过程不要拔苗助长。
 
  会后,与会的校外培训机构均签署了《自律公约》承诺书,具体如下:
 
  1.加强党建工作。自觉完善党组织建设,强化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引领党员教员带头示范,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折不扣贯彻中央精神,坚决支持成都落实全国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工作会的要求,助力义务教育免试入学“齐步走”。
 
  2.依法亮证办学。不违规设立教学点或者分校,自觉规范招生行为,拒绝以招生入学名义招揽培训学员。不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广告,不夸大宣传、不虚假承诺、不捆绑诱导、不隐瞒欺诈学员及家长。
 
  3.依法聘用教员。拒绝聘用“黑外教”及其他无合格资质的教职员工,不聘用公办和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从事校外培训工作。按时支付员工工资。
 
  4.规范培训活动。努力提升教员素质,尊重学员成长规律,促进校外培训真正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不“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决不组织各类小考、“占坑”考等违规考试及竞赛。
 
  5.强化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员在培训期间的人身安全。
 
  6.依法签约履约。与学员及家长签订规范的培训合同,诚信经营,自觉规范收费、退费行为,拒绝超标准或超范围收费,坚持一次性收费不超过三个月。
 
  7.公平友好竞争。珍惜共同发展机会,加强业内交流合作,自觉抵制不正当竞争,树立成都教育培训良好形象,维护培训行业声誉,携手守护教育生态。(张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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