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西昌市农业农村局、西昌市人民检察院、西昌市公安局、西昌市生态环境局、西昌市交通运输局、西昌市水利局、西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昌市林业和草原局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西昌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西昌将开启长达十年的禁渔期。
《通告》明确,此次禁捕范围为全市所有天然河流。禁捕水域自2021年1月 1日0时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期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通告》明确,禁捕期间,因特定渔业资源的利用和科研调查、苗种繁育等需要捕捞的,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依法实行专项管理。在特定水域开展增殖渔业资源的利用和管理,应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依法进行。
此外,每年2月1日至5月31日,全市天然水域禁止垂钓。此期间外,其他娱乐性游钓和休闲渔业活动的范围和要求由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西昌境内有鱼类上百种,其中特有鱼类数十种。是长江上游重要珍稀生物的栖息地,是生物多样性、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维系生态平衡的主要区域,在长江流域生态安全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
《通告》规定,暂定十年禁止生产性捕捞,有其重要意义。之所以要选择“十年”这个时间段,与鱼类的繁殖生物学特性有关。一般小型鱼类性成熟时间在1-3年;中型鱼类一般达到性成熟时间需要3-4年;大型鱼类从幼年到初次性成熟至少需要6年以上的时间。禁捕时间设置为10年,才能让它们有足够的时间繁衍两至三代,助力其数量的恢复。(杨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