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公正司法,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让我老公有钱治伤!”近日,广安市邻水县曾某杰的妻子一边送来锦旗一边激动的说道。
据悉,曾某杰系黄某聘用的客运车驾驶员,其工资福利由黄某发放,而黄某的客运车系从邻水县某运业公司(以下简称某运业公司)处租赁。2018年1月21日,曾某杰驾驶该客运车发生交通事故,致曾某杰和售票员陈某受伤。因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曾某杰诉至法院,要求黄某及某运业公司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邻水县人民法院受案后,多方展开调查,核实到黄某与某运业公司之间实为挂靠关系,黄某聘请曾某杰为车辆驾驶员,并向其支付工资待遇,故曾某杰与某运业公司之间的关系应适用车辆实际所有人聘用的司机与挂靠单位之间的相关规定,遂依法判决某运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作出判决后,法官对双方当事人再次进行释法答疑,最终,被告积极的履行了赔偿义务,案件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刘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