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自贡市自流井生态环境局和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召开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协调会。为感谢区人民法院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提供的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自流井生态环境局向该局赠送了锦旗,双方对近期生态环境领域涉诉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深入探讨,并达成多项共识。
自流井生态环境局向区人民法院赠送锦旗
事实上,这已不是两部门第一次召开协调会议,近年来,自流井生态环境局和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和强化联动协调工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把两股劲拧成一根绳,以务实的举措和看得见的实效,推动自流井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维护执法权威 无缝对接破解案件执行难点
行政处罚执行难是困扰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的“老大难”问题,部分行政案件无法执行或者执行不到位,导致法律的权威无法体现,威慑效果降低。
为破解案件执行难问题,该区人民法院不仅在办案过程中对自流井生态环境局加强指导,同时还在案件受理、审理及执行过程中积极对接沟通,跟踪掌握案件最新进展。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不断加强和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区人民法院还成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分派专业能力强、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作为审判人员,统一归口审理执行各类环境资源案件。
2018年以来,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已审理各类涉环资案件41件,其中审理自流井生态环境局移交申请强制执行案件18件,执行金额达18万余元,充分发挥了司法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
主动学习交流 对标专业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特别是“史上最严”环保法实施以来,执法督察尺度之严前所未有,自流井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数量成倍激增,加之执法队员经验不足,行政处罚实施过程中的合法化和规范化受到极大考验,行政执法能力亟待提升。
在此背景下,自流井生态环境局积极对接区人民法院,系统学习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程序以及行政执法的职权依据、执法程序、违法事实等合法性审查重点,有效提升了依法决策、规范执法的水平。在自贡市某屠宰场不正常运行污染处理设施的违法案件中,自流井生态环境局与公安部门联合行动,在调查初期即向法院进行咨询,在证据的收集固定、事实认定方面得到了法院的专业意见,从而顺利地依法依程序办理了案件,该案例已被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评为优秀案例。
2017年以来,自流井区在办理环境行政案件时,均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根据、以证据为抓手、以程序为规范,在办理的近200个环境行政案件中,被申请行政复议的仅有4例,行政诉讼1例,并且未出现经行政复议或诉讼被撤销行政处罚的情况。2019年,自流井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荣获“自贡市2018年环境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称号。
改进监督管理 共同发力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除了规范行政处罚和破解执行瓶颈难题外,自流井生态环境局和区人民法院还在推进环境资源多元共治机制建设、工作研判、宣传引导等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不断放大环境资源审判的溢出效应,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2020年以来,自流井生态环境局按照《关于进一步改进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要求,贯彻落实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两个正面清单”,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制5家,豁免登记14家,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2家,督促改正轻微违法行为5起。在宣传引导方面,采取开展普法宣传的方式,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环境资源保护。
接下来,两部门还将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司法服务和保障,保驾护航自流井区生态环境持续向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环境公共利益,构筑生态环境安全屏障。(杨梦婧 李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