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共青团兴文县委与兴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青团兴文县市场监督局支部委员会联合开展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标识专项检查行动。
少先队标志标识及名义包括红领巾和少先队队旗、队徽、队委(队长)标志、星星火炬等图案和形象,是中国少年先锋队、少先队、少年先锋、红领巾、队委(队长)标志、星星火炬等少先队组织特有标志名称。
专项行动检查了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商业化使用少先队标志标识及名义的线上线下情况,以少先队活动、中小学生为目标群体的有关商业营销活动,利用少先队标志标识及名义进行企业名称登记和商标注册情况。本次检查以学校周边、少年儿童活动聚集场所等重点区域,重点检查违规使用少先队标志标识、利用少先队标志标识进行商业宣传活动等问题。
专项行动过程中还向广大商户倡议:不生产、不制作和不销售尺寸、颜色、样式、材质不规范的红领巾及带有少先队标志标识图样的产品,不佩戴、不使用、不恶意玷污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标识,不通过电商、微商等网络营销平台售卖不规范红领巾及带有少先队标志标识图样的产品,不使用“红领巾”“少先队”等专有称谓注册商标开展商业活动,不将少先队标志用于商业广告进行商业营销。
本次专项行动共检查商铺20余家,向50人次宣传红领巾使用等知识,发现4处不规范使用少先队标志标识,要求现场落实整改。(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