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眉山市被授予“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作为创建工作的一分子,眉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三年来,按照市上相关要求,积极融入创文热潮,全方位做好创文工作,为全市成功创文贡献了一份力量。
一是做好志愿服务,融入创建工作。在全力确保业务工作正常开展的同时,积极成立中心志愿者服务队伍,统一志愿者服装,常态化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将志愿者服务工作贯穿到创文工作始终,传播文明新风,树立榜样意识。自创建工作以来,共计约有7000余人次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直接提供资金8万元用于社区基础设施改造,投入资金近5万元助力创文宣传;开展创文集中志愿服务活动300余次,入户宣传志愿服务30余次。
二是做好宣传工作,营造创文氛围。利用中心窗口LED屏幕,滚动播放与创文有关的宣传标语,布置宣传栏、宣传画营造良好氛围;制作创文宣传环保袋5000个,在包保社区“逐一入户、重点宣传”,对负责包保社区内的商家挨家挨户宣传,对社区内的住户集散区实行重点宣传,对过往行人实行随机宣传。
三是做好“门前”清洁,优化办公环境。实行全办公区域禁烟制度,在中心各个科室、管理部醒目区域张贴“禁烟”标识若干,打造无烟办公环境。试点垃圾分类制度,购买了垃圾分类设备,所在办公区域率先在全市开启了垃圾分类工作,确保办公环境清洁、整洁,为夯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之基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尽一份力。(眉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