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市财政局:坚守政策制度底线 强化扶贫资金监管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0-12-03 10:04:00 编辑:周姿彤 点击:
“十三五”以来,射洪市财政局严格落实《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百问百答》相关政策要求,按照“专账(户)存储、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上下联动、协同监管”的原则及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切实抓好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的承接、拨付、使用和监管,严格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限额自筹、政府兜底,严守不举债“底线”
为防止贫困群众举债建房和实现无负担搬迁,确定了“限额自筹、政府兜底”的资金筹集模式,自筹限额集中安置人均0.1万元、分散安置人均0.3万元和户均不超1万元;其余建房资金,根据财评招标控制价和竣工决算审计定价进行兜底保障。
事前财评、事后审计,严控项目建设成本
坚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全部项目化实施,实施方案必达可研深度,不论投资概算多少,都有设计、有预算、有财评,科学论证控制成本。同时坚持竣工决算必审计,点面结合推进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审计实现全覆盖,严格控制住房及其配套建设成本。
封闭运行、物理隔离,严格规范资金管理
落实融资平台公司(射洪市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专户承接和拨付使用融资资金,市财政局全程加强监督指导、定期开展业务督导,并严格落实规范融资和有偿资金规范使用要求,组织开展“三清”专项行动,逐镇清理审计对象、资金、项目,做到人清、钱清、项目清。
报账直拨、专款专用,严守项目资金“红线”
实行易地扶贫搬迁融资资金使用报账制,由融资平台公司(射洪市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将资金拨付至参建单位,财政部门全程监管指导,建立项目资金收支台账,定期查账对账,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避免出现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与其它资金混淆使用、脱离监管范围等问题。
明确范围、严选项目,规范结余资金使用
在全省率先探索出台结余资金使用方案,明确结余资金主要用于安置区易地扶贫搬迁户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生产设施,鼓励探索用于易地扶贫搬迁户资产收益扶贫等方面的后续扶持,编制镇级后续产业发展规划,建立储备项目库,建设产业道路项目,后续扶持典型做法在全省印发。(谢云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