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初,周某经刘某介绍到某公司务工,每月从刘某处领取工资。但刘某仅支付了2019年1-2月工资,从3月开始,刘某便以各种理由拒不给付工资。经多次催收无果,周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刘某诉至射洪市人民法院。经调查核实,2019年1月至8月周某工资为34812元,该笔工资均被刘某领取。法院判决刘某向周某支付剩余劳务费23000元。
判决生效后,刘某依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后该案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罗彪及时通过查控系统冻结刘某名下银行卡账户,并联系刘某履行法定义务。然而让法官没想到的是,刘某在得知自己账户被冻结后,不知主动履行,反而深夜发朋友圈并不断给法官工作手机发微信进行言语挑衅。
随后,法院通过刘某朋友圈信息以及户籍所在地调查了解到其下落。11月6日,执行干警整装待发,赶赴其居住地。经过走访查找,找到被执行人刘某妻子王某。经询问得知,刘某当晚在工地加班干活,并未回家。同时,执行干警向王某告知拒不执行的严重法律后果,王某当场电话联系刘某让其主动履行法定义务。
此后,刘某夫妇二人主动打电话和发信息向法官承认错误,做出检讨,称当晚的所作所为是醉酒冲动所致,并承诺尽快将案款筹齐缴至法院专户内。近日,刘某将案款全部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本案执行完毕。最后,鉴于刘某及时承认错误,态度端正,且履行所有案款,法官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后记
司法权威神圣不可侵犯。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故意拖延、躲避和规避执行等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肃制裁。奉劝所有失信被执行人:道路千万条,履行第一条;若是不履行,拒执跑不掉!(师延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