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全县预算单位依法依规开展部门决算公开工作,蓬溪县财政局从公开时限、公开内容和公开平台三个方面积极推进部门决算公开工作。
严格公开时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限时公开决算信息,财政部门在批复部门决算之日起20日内,督促所有预算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公开本部门决算信息,保障群众对财政决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明确公开范围
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公开原则,全县除涉密信息外,全部按要求公开部门决算信息。全面公开全县决算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等报表。部门决算全面公开各部门(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情况和数据增减变化情况说明等。确保公开不留死角,亮出财政全部“家底”,打造阳光财政。
规范公开平台
继续推行“互联网+政务”,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决算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集中发布本级政府和部门的决算信息,并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类别、分年度设置,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实现决算公开规范化。(蓬溪县财政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