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8月10日,遂宁顺邦安防服务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开招聘遂宁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警务辅助人员(限男性),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公告原文如下。
遂宁顺邦安防服务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招聘遂宁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为遂宁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公开招聘20名警务辅助人员(限男性),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3.年龄在18周岁(2002年8月10日前出生)以上,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5年8月10日后出生);
4.勤务辅警应当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6.身心健康,体能素质好,无纹身,双眼裸眼视力4.8以上,身高原则上要求170cm以上。
(二)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形之一优先聘用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
2.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
3.具有法律技能特长或相关工作经历。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辞退,解聘的;
3.家庭成员、近亲属或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有精神病史的;
6.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聘用警务辅助人员20名(限男性),遂宁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工作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10日至2020年9月4日12时。
3.报名地点:遂宁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三楼309办公室(遂宁市雅居巷1号),联系电话:0825-2668012。
4.报名手续: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退伍军人)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前述材料不齐人员不予受理。
5.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手续及所填写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及手续和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三)体检
体能测试合格的,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结果排名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1比例通知参加体检。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只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用人单位在应聘且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人员中以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的内容和程序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合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遂宁顺邦安防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公司将招聘的人员派遣至遂宁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四、相关规定
1.按照国家规定,统一为聘用人员购买五险一金;
2.聘用人员需参加用人单位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凡培训不合格以及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用人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3.聘用人员必须在遂宁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民警带领下开展警务辅助工作。
五、附则
1.本公告由遂宁顺邦安防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2.咨询电话:0825-8103963
遂宁顺邦安防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