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贵院各位领导、各位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为我公司提供了公正、廉洁、高效的服务。”近日,四川某开发公司负责人将一面印有“保驾护航为民企,立检为公保民生”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送到射洪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冯明明手中。
2019年12月6日,射洪市人民检察院收到射洪市公安局移送的四川某开发公司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据介绍,该开发公司于2013年9月至2014年10月期间,以公司资金周转为由,三次以借款的方式,通过射洪市一居间公司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吸收存款共计7500万元。借款到期后,该开发公司无力偿还剩余本金及利息,后被公安机关侦查立案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由于该案件牵扯公司较多,在考虑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影响后,检察机关积极与各方代表沟通、协调、会商。”冯明明说,在审查起诉阶段,经过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充分沟通协调后,该公司尽最大努力已将所有债务清偿完毕,并考虑到公司目前发展良好,符合当前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政策,对其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此案件的处理,既保证了各方的利益,更重要的是让公司法人免于被起诉,保证了公司的正常运营发展,并及时纠正了公司的不规范行为,不仅顺应当前形势的发展,也是更好地为民营经济持续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射洪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蔡健表示,这一面小小的锦旗,既是鼓励,更是鞭策。射洪市检察院将忠实履行检察职能,主动担当作为,推动检察环节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举措走细、走深、走实,为促进射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有力的司法保障。(陈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