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上午11时许,遂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总值班室接到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指令,称王女士举报其丈夫廖某无证驾驶,请予以查处。
遂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三中队指导员陈建林接到大队出警指令后,立即与王女士电话联系,王女士确认了其丈夫廖某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但对是否举证其丈夫违法行为又产生了犹豫。在民警做起思想工作后,王女士决定配合民警工作。
为获取其丈夫廖某是否存在无证驾驶的违法事实,办案民警联系王女士到大队做了笔录,并在王女士所在的小区保安部取得了廖某驾驶机动车出地下车库的监控录像,固定违法证据。6月15日上午,遂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口头传唤廖某到三中队接受处理。廖某查看了交警提供的录像后,对其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询问中得知,王女士在6月10日上午10时30分许与丈夫廖某吵了架,情急之下就举报其丈夫在10日上午7时20分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外出的违法行为,一方面是怕他出事,一方面是给他个教训,遂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依法对廖某进行了处罚和批评教育。(遂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