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今年以来,仪陇县着力在优化准入环境、创新服务举措、完善监管机制上下工夫,努力营造“效率最高、服务最佳、环境最优”的发展环境,全县市场主体顺利渡过难关,平稳持续发展。
线下“一区办结”“一窗通办”,线上“一网办理”
精简办事流程 促市场主体增量
“服务周到,程序精简,即办即领。”近日,在新政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某餐饮店老板李女士办理营业执照,前后只用了20分钟。对此,她连连称赞。
“为有力保障疫情后民营经济快速回暖向阳,我们主动调整方式方法,在促市场主体增量上下工夫。”该县市监局民营经济发展指导股股长李欣介绍,个体企业只需在辖区市监所就近办理,非禁即入行业可当场领取营业执照;企业在县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开办时限压缩至4小时以内。
仪陇县政务服务大厅里,查询、排号、电子签名等设备一应俱全。“大厅引进了‘互联网+’智慧政务系统,实现了政务咨询、办事排号、办件查询、效能评价等环节信息化、智能化。”前台服务人员介绍,智能化服务系统,进一步方便了群众办事,提高了效率。
“为提高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效率,我们在办事大厅设立专区,落实‘一区办结’、线下‘一窗通办’。”李欣介绍,该县在县行政审批局服务大厅设置市场准入专区,将企业开办涉及的税务、社保、公章刻制等事项同台入驻,实现企业开办一区办结;将税务、社保、设立登记、印章刻制等流程进行整合,梳理制定企业开办新流程,设立登记(含社保登记)、公章刻制和首次申领发票并联式办理。同时,该县推行线上“一网办理”。制作“一窗通”“营商通”操作流程,为申请人提供网上办事指南。申请人不受地域限制,在家即可进行企业开办申请。在行政审批大厅及各级窗口也设置了自助服务区,配备电脑、打印机供申请人免费使用,并派专人进行导办服务。
截至今年11月底,该县新增市场主体6456户,其中,个体5358户、企业100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92户,同比增长16.29%,增幅居全市第一。
已兑现员工稳岗补贴、厂房租金补助、贷款贴息等各类奖补资金共计1.14亿元
真金白银投入 助企业渡难关
走进位于该县经开区的家丰时装有限公司,整洁干净的生产车间内,生产设备有序运转,工人们各司其职。
“上半年受疫情影响,产品销路受到极大影响,经济效益有所下滑。”该公司负责人许少林介绍,公司经营陷入困境时,仪陇县经开区工作人员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利用商务部定点帮扶仪陇的资源优势,积极奔走呼吁,在国内拓展市场。目前,家丰时装一直满负荷生产,没有因疫情停工或裁员,预计年产值达1.5亿元。受疫情影响,浙江中味集团的产品销售也遭遇困难。为了帮助该企业打通销售渠道,该县和企业一道进行网络直播带货。
在政策保障方面,今年,仪陇县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和相关优惠政策。兑现员工稳岗补贴、厂房租金补助、贷款贴息、建设支持资金、固定投资补助等各类奖补资金共计1.14亿元,全面支持企业发展,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截至目前,园区内没有一家企业因疫情影响而倒闭、欠薪或裁员,确保了经济高质量发展。
“优惠的政策、贴心的服务,再大的困难都可以渡过。”在仪陇县民营经济发展座谈会上,企业家们纷纷点赞仪陇,面对面与县委、县政府领导交流,畅谈企业未来发展。据介绍,仪陇县还完善县级领导定点联系重点民营企业和商协会制度,32名县级领导每人定点联系2户民营企业,定期走访座谈,听取意见建议,协调解决企业的困难和问题。
部门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达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的效果
完善监管机制 服务市场主体
日前,该县市场监管、文广旅、消防、公安等部门的执法人员正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取的企业进行联合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将检查事项和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的一种新型监管方式。
今年,仪陇县组织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17个部门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出台《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达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的效果。”李欣介绍,每个执法部门逐个对企业检查,会给企业带来很大负担。“多部门联合检查,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能有效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今年,该县“双随机”抽查异常企业20户,不定向抽查企业9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8户,县文广旅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对22户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检查。
“对于非故意轻微违法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的,采用告诫方式提醒。”李欣说,为营造宽松包容的创业环境、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拓展市场主体生存发展空间,将经营情况良好、信用风险低的重点企业纳入“免罚清单”,明确清单内企业发生非故意轻微违法行为、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先行告诫,不予行政处罚,有效保障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另一方面,该县切实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对全县16家转供电主体进行深入排查,转供电主体向转供电用户退还电费降价、捆绑收取的物业费等费用共计55867.44元,依法查处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305件,现已全部办结。(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