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毒犯被执行死刑 南充市法院召开禁毒工作新闻发布会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0-12-18 15:00:03 编辑:杨仁昌 点击:

“押赴刑场,执行死刑,出发!”12月18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对贩卖毒品犯文某某执行死刑。就在当天,南充市法院召开了禁毒工作新闻发布会。

三年来,南充市法院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214件,判处毒品犯罪分子1602人。


庭审现场

力度:贩卖毒品,被执行死刑

上午9时30分,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贩卖毒品犯文某某执行死刑。

文某某,45岁,四川省武胜县人,2016年6月12日,被告人唐某某(已判刑)携带大量毒品从成都市运送至南充市,与被告人文某某进行毒品交易。

当晚9时许,文某某携带毒品返回南充市顺庆区其租住房电梯口时,被公安机关挡获冰毒3900余克,麻古180余克,并在其出租屋中查获一批毒品、现金、化学品等。

同时,公安机关在该租房内将被告人胡某某(已判刑)抓获,查获其随身携带冰毒20余克,麻古600余颗。当晚在被告人唐某某身上搜到现金16万余元,毒品0.2克。次日,公安机关在被告人胡某某位于重庆的两所出租屋内查获毒品500余克。

南充市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文某某、胡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唐某某运输并贩卖毒品的行为,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文某某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系累犯,应从重处罚。其因贩卖毒品被判过刑,又因贩卖毒品犯罪,系毒品再犯,应从重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南充市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文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唐某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胡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涉案毒品、涉案毒资、制毒工具、涉案手机等物品予以没收。

一审判决后,文某某、唐某某提起上诉。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裁定,核准判处文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黄海燕通报相关情况

深度:严惩涉毒末端犯罪

“三年来,毒品案件的重刑率达到47%,高出普通暴力性犯罪11个百分点……”

“2017年,我院判处一件因吸毒诱发的杀人案,被告人黄某因吸毒产生幻觉,怀疑被害人谋害自己,遂残忍将其杀害,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新闻发布会上,南充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海燕介绍。

发布会显示,全市法院审理的毒品犯罪案件以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为主,这三类案件占全部毒品犯罪案件的99.17%。

从人员来看,毒品犯罪人员身份大多数为无业人员,学历相对较低,再犯、累犯比较高,“以贩养吸”成为其主要收入来源。同时,毒品犯罪正呈低龄化趋势,近三年未成年人因毒品犯罪受到刑事处罚达13人。

从种类来看,小额微量贩毒突出、新型毒品占比上升,犯罪分子将不同种类毒品按照比例作为“套餐”进行贩卖的现象增多,一案涉及两种以上毒品的案件占全部毒品案件的76.87%。

从犯罪手段来看,犯罪分子大多利用互联网通讯工具联系,通过“钱货分离”“人货分离”“提前探路”等方式贩卖、运输毒品。交易形式已从传统的“线下方式”向“线上方式”转变,运输方式也从传统的以人带货方式向寄递物流运输毒品转变。

发布会显示,近年来毒品犯罪还有组织化、集团化的新动向,共同犯罪案件增多,给人民法院的审理工作带来了不少挑战。

在这种情况下,南充全市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的指导思想,大力加强毒品犯罪审判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禁毒工作机制,积极参与精度综合治理,着力铲除毒品犯罪滋生土壤。

效度: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

该院将禁毒工作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依法严惩操作、经营毒品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毒黑交织的制毒贩毒团伙,深挖涉毒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严惩走私、制造毒品、大宗贩卖和买卖制毒物品等源头性毒品犯罪。

该院加大对多次零包贩卖毒品、引诱、教唆、欺骗、强迫他人吸毒及非法持有毒品等末端犯罪惩处力度,严惩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贩毒和吸毒的犯罪。三年来累计判处零包贩卖、容留他人吸毒类案件397件430人。

严厉打击因吸毒诱发的杀人、伤害、抢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次生犯罪。依法从严惩处涉毒洗钱犯罪和为毒品犯罪提供资金的犯罪,剥夺毒品犯罪分子再犯罪的经济基础和条件。三年来,累计罚没资金116万元。

“全市法院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严格依法办案,以庭审实质化方式审理毒品案件数243件,占全部毒品案件20.2%。坚持非法证据排除原则和程序公正原则,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黄海燕表示。

为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南充市法院为毒品案件中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被告人指派律师辩护29人次,依法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

与此同时,南充市法院定期召开全市法院毒品案件审判工作会,就毒品案件审理中的有关法律适用、难点疑点问题进行研讨,总结审判经验,统一案件裁判尺度和规范相关操作问题,有效杜绝同案不同判等现象,维护司法公信权威。

该院将禁毒工作纳入社会综合治理,通过制作禁毒宣传短片、举办禁毒法制讲座,与社区、街道建立禁毒协作机制等形式,深入开展日常禁毒法制宣传活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自觉抵制毒品的意识和能力。

“下一步,我院将坚持从严惩处,持续重拳打击毒品犯罪,全面完善毒品犯罪审判机制,并通过‘互联网+’宣传等方式,营造全面禁毒浓厚氛围。”黄海燕介绍。

“我院将坚持‘一团队一专项’‘一专项一品牌’的工作思路,做好新一年的刑事审判工作。”该院刑一庭庭长罗泽民表示。

南充市禁毒办、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驻市新闻媒体等共计40余人参加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南充市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魏正勇主持。(南充市法院供稿)